首页 国内 香港反对派议员闹辞,既可悲又可笑

香港反对派议员闹辞,既可悲又可笑

香港从乱到治的新进程势不可挡,历史准备的剧本都大同小异。 周三下午,香港立法会反对派成员集体辞职,以便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在同一天傲慢地抵抗香…

香港从乱到治的新进程势不可挡,历史准备的剧本都大同小异。

周三下午,香港立法会反对派成员集体辞职,以便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在同一天傲慢地抵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四名反对派成员。这太荒谬了。这是因为反对党议员与《基本法》所确立的香港政治制度和香港社会隔绝。,由此产生的后果只能自己承担。

首先,这是不合理的,是恶意的政治对抗,与法律精神背道而驰。任何社会设立议会的目的都是为了促进治理的良性运行。这些反对人士以前曾试图瘫痪立法会的运作,但现在却从事“泛泛而谈”的投机活动,这是对民主的破坏性异化,也是香港四分五裂的基础。这番嘈杂的言论,透露出香港的反对派已经疯了。他们根本不想正常履行职责,满脑子都是如何扩大政治对抗的能量。

第二,他们这样做是没有用的,也不能阻止香港由混乱走向管治的新进程。有19名反对派成员是由DQ和吵闹的人加起来的。没有他们,立法会将继续运作。此外,他们希望利用这一举动为香港社会进行“核弹级”的政治动员,但他们误判了形势,严重高估了目前这种猜测的影响。

今年的疫情带来了非常广泛的影响,洗礼了每个社会的价值观,推动了舆论焦点的转移。许多社会正从更多的角度思考什么是人民的根本利益以及如何实行民主。人心安定,人心坚定。这种趋势在乱世是不可避免的。香港疫情叠加在去年的风波上,会有微妙的共鸣。为了让香港人用更大的混乱来回应他们,反对党议员严重误判了他们的账目。

第三,反对派希望的外部实质性援助不会到来。在美国反华动员的高峰期,华盛顿施加各种压力,在中央的支持下未能瓦解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稳定局势的施政,各种对外制裁被无情地藐视。现在整个西方陷入疫情,美国大选后争议严重,谁能想出香港反对派想要的炸王?

香港的反对派一直未能跳出根本的误判,即他们有资本对抗中央政府。作为中国的一部分,香港必须由中国主导,而不是由任何西方大国主导。《基本法》规定了一国两制。一方面,它保证香港的自由,另一方面,它一定会维护中国对香港的领导权力,即中央政府对香港的整体管治。在香港的管治中,没有外力的作用。

反对党议员想吓唬谁?新中国经历了那么多的困难和关键时刻,也就是说这两年来,外来的打压层出不穷,中国哪一次不敢接手?还怕这十几个人?怕他们背后的反对派挑起比去年更大的风波?太不自量力了!

我看到一些分析人士说,那些制造噪音的反对派成员打算通过这一行动赢得更多的公众舆论支持,然后在下次选举中夺回他们的利益。简直是痴心妄想。香港的天空是这个城市所有市民和全中国人民的天空。反对派可以随意设定风景的天空是哪个?这次闹得沸沸扬扬的议员,对投票给他们的选民置之不理,只顾自己的私利,只会毁了自己的政治前途。香港从乱到治的新进程势不可挡,历史准备的剧本都大同小异。

香港的反对派必须清楚,香港不是一个国家,而是中国统治下的特别行政区。作为香港的反对派,只能在《基本法》规定的范围内从事活动,参与香港的内部事务。如果把反对的矛头对准中央,联合外力与国家角力,就永远没有出路。香港的反对派已经站在了一个决定性的十字路口,他们要选择去哪里,走多远。(本文是环球时报的一篇社会评论。原标题:香港反对派成员吵闹,既可悲又可笑)

为什么人大常委会要“立法”香港立法会议员的资格?专家:深度重塑香港宪政秩序

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宣布,已就香港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作出决定。它宣扬或支持“香港独立”的主张,拒绝承认国家对香港的所有权和行使主权,寻求外国或海外势力干预特区事务,或犯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符合维护《基本法》和忠于特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政法分析人士11日接受环球时报采访时表示,全国人大的决定是中央政府全面落实治港权,避免特区政治生态持续恶化的必要举措。“我们的目标是深入重塑香港的宪政秩序,避免香港在无法根除和解决的治理危机中越陷越深。”。

据新华社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也适用于在定于今年9月6日举行的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提名期内被依法裁定无效的第六届立法会议员。这项决定适用于将来参选或担任立法会议员的人士。

在此基础上,香港特区政府立即宣布,杨、、郭荣坑、、梁继昌4位“泛民主”议员,立即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上述四人较早前已报名参加第七届立法会选举,并被选举主任裁定为无效提名(DQ)。「从简单的逻辑来看,不符合参选资格的人自然不具备出任立法会议员的条件。」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对此进一步解释。

从左到右依次是郭荣坑、杨、、梁继昌

据香港媒体报道,郭荣坑等四人游说或支持美国立法制裁香港,干涉中国内政和香港事务,严重损害国家和香港利益。杨曾煽动年轻人“有前科,过上好日子”。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言人4月表示,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主席选举本来可以在10分钟内完成,但由于郭荣坑等反对派成员的故意拖延,推迟了6个月,15次会议尚未完成。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前特区政府中央政策组首席顾问刘兆佳在接受《环球时报》采访时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表明,中央政府对“泛民主”议员在恢复立法会后的表现非常失望和愤怒。因为香港几乎没有「温和派民主派」,特别是立法局的激进反对派。他认为,中央政府希望出现一个“健康和忠诚的反对派”,并在宪法和《基本法》的框架内运作。

他说,可以预期,在未来一年,立法会将会“与特区政府全力合作,全力推动与社会、民生和经济有关的政策”。日后,立法会可望借此机会修订其议事规则,以防止恶意阻挠立法会的工作。

《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立法会议员须宣誓支持《基本法》,并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此外,根据《基本法》第七十条,立法会议员行为不检或违反誓言,可被出席会议的立法会议员三分之二谴责,立法会主席须宣布其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

在提名阶段,特区政府负责立法会选举的选举主任也有权提名DQ的有关候选人。今年7月,选举主任裁定包括黄之峰和郭荣铿在内的12名候选人的提名资格无效。

有论者担心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是否“绕过司法机关或违反程序”,不清楚“依法认定”是什么意思。对此,林郑月娥在11日下午的新闻发布会上解释说,全国人大常委会是中国最高权力机关的常设机构,具有解释和监督宪法实施的宪法职能。因此,DQ的权力来源是人大常委会。她说这次是人大常委会决定不赋予行政长官权力。所以不存在“行政主导”这种说法。

港媒直播视频截图

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谭耀宗向《环球时报》记者解释说,决定中的“法律承认”是指香港有《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选管会条例》和《立法会条例》第七十三条等多项法律法规。选举主任可决定立法会候选人的提名是否合格。在立法会,它也可以投票决定现任立法会议员的资格是否有效。

他说,从程序上看,在DQ案判决作出后,DQ成员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向法院申请司法审查。将来,香港的司法权会继续在原有制度下运作。不过,鉴于具有最高法律权威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预计四名“DQ”议员的诉讼不会被当地法院接受。

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后,普遍分析这是中央政府对香港实行全面管治的又一举措。“决定的重点是不点名四个泛民主派,贬低了人大常委会的职权。”香港评论员邓飞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这一决定是为了给包括立法会在内的香港治理体系设定更严格的政治标准,即“爱国者治港”。日后,所有不符合这个标准的香港政客,包括现任议员,都不应加入香港的管治体系。

11日下午,香港联络处发表声明,表示坚决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声明再次强调,邓小平早就指出,“港人治港”是有边界和标准的,即“以爱国者为主体的香港人必须管治香港”。“一国两制”下的特别行政区制度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和最终确定,必须建立一些基本的和长期的管理规则,”声明说。

南开大学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小兵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民主质量的不断恶化和民主决策机制的长期空转型,已经成为香港政治治理的痼疾和毒瘤。部分立法会议员坚持简单的自我定位,陷入“为反对而反对”的怪圈,对民主政治的认识停留在浅层次,不利于特区“一国两制”实践的发展和探索,使东方之珠陷入治理危机的泥潭,无法自拔。

他说,具有最高法律权威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旨在深刻重塑香港的宪政秩序,为香港实现高质量的政治治理打开大门。(作者:环球时报-环球网/白云陈熠青青樊灵芝)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明天新闻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mtxww.com/18284.html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