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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反馈督察情况

原标题:中央第四生态环保督察组反馈中铝集团有限公司[部门][/部门] 今天(2月1日),中央第四生态环保检查组向中铝集团有限公司反馈.. 巡视员小组表示,中铝在…

原标题:中央第四生态环保督察组反馈中铝集团有限公司[部门][/部门]

今天(2月1日),中央第四生态环保检查组向中铝集团有限公司反馈..

巡视员小组表示,中铝在生产、经营和发展过程中,不断增强绿色发展和优质发展的意识。先后实施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184项重点环保工程,解决了一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检查组指出,虽然中铝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在满足中央政府要求、发挥中央企业作用和满足人民期望方面仍存在差距。

第一,思想认识上还存在偏差。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未按污染防治要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中铝山东有限公司未按污染防治要求完成原料矿及运输系统全封闭改造。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南铜业分公司、云南铜锌实业有限公司、富民新业工贸有限公司五华分公司三家企业位于昆明主城区,环境风险较大。早在2014年,云南省政府就要求上述企业在2017年完成搬迁改造,但一直没有真正的进展。

此外,包头铝业公司存在突出的环境违法和污染扰民问题,当地群众意见很大,多次向有关部门举报。然而,截至该检查员,相关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

第二,工作不严格,不真实。中铝集团矿山生态恢复和土地复垦任务极其繁重,但集团各部门职责分工不涉及相关内容,导致集团层面长期无人值守、无人值守、无人值守工作。

第三,环境违法和污染问题突出。据统计,2017年以来,中铝集团下属63家企业因环境违法行为被各级生态环保部门处罚,共计259次。检查员还发现,许多企业在环境管理、污染控制、生态保护和建设项目恢复方面存在问题。

第四,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薄弱。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富民新业工贸有限公司五华分公司、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遵义铝业有限公司、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南铜业分公司、西南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存在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转移和处置不规范的问题。

检查组强调,中铝应根据检查报告研究制定整改计划,并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党中央和国务院。整改计划和整改实施情况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央视记者在主站)

(编辑王发)

负责编辑:陈艳SN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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